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》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《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,现予以公布。
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)第十三条规定: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,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*评价,申请进行卫生验收。